我不喜歡回眸看人的蜥蜴,
覺得牠好邪惡,
一如隋文帝視人命如螻蟻......杖殺人,
卻還沒良心的問田元:「吾杖重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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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楊堅奪得北周天下,深怕臣子蜚短流長,一直無法心安理得的過日子,因而暗中派遣諜報人員搜查情資,一旦臣子犯有小過失,便對他羅織重罪。
除了猜忌心嚴重,楊堅還很擔心政府官員的貪污受賄,為了考驗其操守,他會故意派人贈送錢帛,只要官員「見錢眼開」,下場就是腦袋搬家。
《隋書》說楊堅:常常在殿廷上杖打臣子,一天之內,往往杖打好幾次。有一天,楊堅曾經因為施杖刑的人打得不夠狠,竟憤而將他殺了。
開皇十年,尚書左僕射高熲(音「窘」)和治書侍御史柳彧(音「預」)等人,勸皇帝不可在朝堂上殺人、不可在殿庭上判案,楊堅卻不採納,高熲便率領高階同僚跪在階前請罪,沈痛地說:
「陛下是人民的父母,主要職責是除去天下的弊端。如今百姓無知,往往不知罪而觸犯陛下法律,以至於讓百姓誤以為陛下的司法過於嚴刻。臣等沒能力輔政,希望陛下能解除我們的職務,讓賢者才有機會出頭!」
隋文帝回頭跟左右督都田元說:「使用的木杖很重嗎?」
田元說:「重。」
隋文帝又問:「多重?」
田元舉起手說:「陛下的木杖比指頭還要粗厚,棰打三十下,等於一般木杖打數百下,故常常將人打死。」
隋文帝聽了很不高興,命人將殿內木杖撤走,說道:「往後就把罪人交給司法人員吧!」
過了一段時間,楚州行參軍 李 君才提及「高熲太受寵」,隋文帝怒氣沖天叫人杖打 李 君才,殿內沒木杖,只有馬鞭,於是 李 君才被馬鞭活活打死。隔沒多久,有人不小心批逆龍鱗,文帝又怒不可遏地開了殺誡。
開皇十六年,有司奏合川倉粟少了七千石,隋文帝命斛律孝卿鞠問其事,鞠問的結果,認為偷竊者是管理米倉的人,於是此官員被就地正法,他的家人則淪為奴婢。
到了開皇十七年,隋文帝下詔給各級地方官,內容主要有二:「屬下不怕上司,都是寬縱所致」、「判案不能講情面,需以法律為主。」
有了這一紙詔書,從此以後,「上下相驅,迭行棰楚,以殘暴為幹能,以守法為懦弱。」
隋文帝雖然用法嚴刻,卻對社會秩序毫無幫助,不但各地強盜橫行,連京城都有人敢為非作歹。
某天,隋文帝問羣臣治盜的方法,楊素等人還沒開口,他就胸有成竹地說:
「朕知道了!」
於是下詔:「有能糾告者,沒賊家產業,以賞糾人。」
百姓聽到這則消息,紛紛當起偵探員,短短一個月之內,社會秩序似乎改善了。稍後,有一些無賴漢想到一個賺錢的方法,即:偵查富家子弟的來往必經之路,故意將東西丟棄地上,富家子弟如果好奇撿拾,無賴漢便會將他扭送法辦,藉此獲得政府的賞金。
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隋文帝的「治盜妙方」治不了真賊,卻斷送掉不了富家子弟的性命,也為社會製造不少的「詐騙集團」。隋文帝知道弊端後,下令「盜一錢已上皆棄世」,於是人人提心吊膽,往往為了避禍,只好晏起早宿,以免大禍臨頭。直到有百姓劫持官員,抗議自古以來「未有盜一錢而死」的惡法,文帝才將「盜取一錢便棄市」的法律除掉。
後來,文帝的法網越來越嚴刻,就算是四個人偷了一根頂屋瓦的大木,或是三個人偷摘一粒瓜,事發後,立刻處死。
六月的某一天,隋文帝又發怒想杖殺人,大理少卿趙綽進諫:
「六月時,天地成長萬物,不可以在這個時候殺人。」
文帝反駁道:
「六月雖然成長萬物,這個季節也會有雷霆霹靂。天道既然在炎陽時,會有霹靂,朕效法天道,為什麼不可以杖殺人?」於是那個人當然不可能有活路。
趙綽的同僚來曠為了個人利益,在文帝面前說趙綽對犯人太寬縱,文帝一度認為來曠很忠心,然而推勘的結果,趙綽並沒有什麼不法之處。
不久,來曠又重施故技,隋文帝知道來曠指控不實,下令將他處死。趙綽聽到,數度力爭「來曠罪不及死」,文帝氣的拂衣入閣。趙綽請小黃門通報說:「下官還有其他事情要稟報皇上。」
趙綽被引進閣內,跟皇帝跪拜謝罪:
「臣有三件死罪:身為大理少卿,不能管理屬下,而使屬下觸犯天刑,這是第一件死罪;來曠罪不當死,臣不能力爭,這是第二件死罪;臣並沒有其他事情要稟告,卻說有他事,這是第三件死罪。」
文帝陷入沈思,一旁的獨孤皇后趁機說幾句好話,他的怒氣才漸漸消了。文帝連遞兩杯酒給趙綽喝,並將承酒的金杯賜給趙綽,因而來曠才幸運地逃過死劫。
隋文帝晚年崇尚佛道、信鬼神。開皇二十年,曾下詔:「沙門道士壞佛像天尊」及「百姓壞岳瀆神像」,都以惡逆論。到了仁壽中,隋文帝越來越喜怒無常,國家重責大任,便落在宰相楊素的手裡。
且說當時的鴻臚少卿叫陳延,他的職務之一就招待蕃使。陳延和楊素有些心結,楊素恨不得逮住機會,將眼中盯除掉。
有一天,陳延有兩件小辮子被楊素抓到了:其一是:客館前的庭院裡留有一坨馬糞;其二是:僕人在官用的毛毯上賭博。楊素馬上報告隋文帝:
「客館是國家的門面,陳延沒有做到打掃庭除的工作,這是一條死罪;陳延讓僕人在官毯上賭博,這是另外一條死罪。」
這則報告帶來不小的殺傷力,不只陳延因而被棒殺,連負責打掃庭除及參與賭博的人,都為此送命。
看到這些歷史故事,看倌有何感想呢?百姓誰不喜歡坐享太平盛世?國家元首誰不喜歡長治久安呢?但,可惜的是:歷史總是一再地發生「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故事。
南北朝的紛紛擾擾才結束不久,隋文帝如果能夠記取前車之鑑,記取孔子所說的「善人為邦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的箴言,國家哪會快速滅亡?因此我認為:隋朝政局維持不到四十年,罪過不全在隋煬帝身上,而是隋文帝晚年就已經把國家機器弄壞了――如果文帝沒有讓政治、社會脫序,沒有廢太子,也許歷史就會改寫?!
〔附錄〕
明.王世貞《藝苑巵言》卷五
宋高宗每欲除異己,必令壯丁丁旿,旿即樂府所謂「丁都護」者也,時人為之語曰:「莫跋扈,付丁旿。」蕭道主道成亦然,其所任者桓康也,時人亦語曰:「莫輈張,付桓康。」二字既同而字亦對,又皆協韻。甚奇!
《晉史》載謝安石語,亦有韻曰:「天子有道,守在四鄰。明公何須屋後着人?」
正可破此二主。

一體有兩面。隋文帝縱然殘忍、猜忌,當然也不可能是個「頭頂生瘡,腳底流膿――壞透了」的惡煞。 獨孤皇后縱然嫉妒心重,也有許多優點: 1. 得到一箱價值八百萬的突厥明珠,獨孤皇后將此明珠分賞給有功將士。 2. 獨孤皇后的表兄弟崔長仁犯法當斬,隋文帝想饒恕他,獨孤皇后卻說:「國家之事,焉可以顧私!」 3. 異母弟獨孤陀想用巫術詛咒獨孤皇后,於法當判死刑,獨孤皇后卻對替他求情。 4. 富有仁心,「每聞大理決囚,未嘗不流涕。」 5. 獨孤皇后死,隋文帝才有機會接近女色,《隋書》說:「 宣華 夫人陳氏、 容華 夫人蔡氏俱有寵,由是發疾。及危篤,謂侍者曰:『使皇后在,吾不及此』。」
《隋書》列傳第一〈后妃〉: 宣華夫人陳氏,陳宣帝之女也。性聰慧,姿貌無雙。及陳滅,配掖庭,後選入宮為嬪。時獨孤皇后性妬,後宮厂得進御,唯陳氏有寵。晉王廣之在藩也,陰有奪宗之計,規為內助,每致禮焉。進金蛇、金駝等物,以取媚於陳氏。皇太子廢立之際,頗有力焉。及文獻皇后,進位為貴人,專房擅寵,主斷內事,六宮莫與為比。及上大漸,遺詔拜為 宣華 夫人。 初,上寢疾於仁壽宮也,夫人與皇太子同侍疾。平旦出更衣,為太子所逼,夫人拒之得免,歸於上所。上怪其神色有異,問其故。 夫人泫然曰:「太子無禮。」 上恚曰:「畜生何足付大事,獨孤誠誤我!」意謂獻皇后也。因呼兵部尚書柳述、黃門侍郎元巖曰:「召我兒!」 述等將呼太子,上曰:「勇也。」 述、巖出閤為勑書訖,示左僕射楊素。素以其事白太子,太子遣張衡入寢殿,遂令夫人及後宮同侍疾者,並出就別室。俄聞上崩,而未發喪也。 夫人與諸後宮相顧曰:「事變矣!」皆色動股慄。 晡後,太子遣使者齎金合子,帖紙於際,親署封字,以賜夫人。夫人見之惶懼,以為鴆毒,不敢發。使者促之,於是乃發,見合中有同心結數枚。 諸宮人咸悅,相謂曰:「得免死矣!」陳氏恚而却坐,不肯致謝。諸宮人共逼之,乃拜使者。其夜,太子烝焉。及煬帝嗣位之後,出居仙都宮。尋召入,歲餘而終,時年二十九。帝深悼之,為製〈神傷賦〉。 l 根據這則記載來看,隋文帝是被兒子派人害死的。隋文帝遇害的當天夜晚, 宣華 夫人(年紀大煬帝八歲)被迫和隋煬帝發生關係。父子聚麀,叫 宣華 夫人情何以堪?難怪 宣華 夫人會在煬帝嗣位後,「歲餘而終」。 l宣華夫人(577年-605年);隋世祖明皇帝楊廣(569年-618年4月11日)。
《隋史》曾記載:滅掉陳國,隋文帝並沒有把陳後主除掉,反而讓他安享餘年;且隋文帝能「躬節儉、平徭役、倉廩實,法令行」――由這些優點來看,算是「賢主」; 但,史官評其缺點為:「聽哲婦之言,惑邪臣之說,溺寵廢嫡,託付失所。減父子之道,開昆弟之隙,縱其尋斧,翦伐本枝。」 在《貞觀政要》中,唐太宗曾問蕭瑀:「隋文帝何如主也?」 蕭瑀專門挑些好話評論,唐太宗相當不以為然,認為隋文帝有如下的缺點: 1.至察而心不明。 2.欺孤兒寡婦以得天下,恒恐群臣內懷不服,不肯信任百司,每事皆自決斷,雖則勞神苦形,未能盡合於理。朝臣既知其意,亦不敢直言,宰相以下,惟即承順而已。
隋文帝的長女楊麗華是北周宣帝宇文贇的皇后,兩人只生了一個女兒,而宇文贇則和朱滿月生下北周最後一任皇帝靜帝宇文闡。 宇文贇死,七歲的宇文闡讓位給輔政大臣楊堅,楊堅成為隋朝皇帝後,不久便將年僅九歲的北周靜帝殺掉。 隋文帝以不正常的手段取得天下,怕人家說他欺負孤兒(北之靜帝)寡母(楊麗華是靜帝名義上的母親),也就是說:隋文帝心裡有鬼,因此才會屢屢藉故殺人。
一、獨孤皇后富有仁心,故「每聞大理決囚,未嘗不流涕」――法律是「人」定的,此人若思想偏頗,定出來的法律,有可能公正無私嗎?根據《隋書》〈刑法志〉記載,隋文帝晚年「用法益峻,帝既喜怒不恒,不復依準科律。」且,大理寺丞楊遠、劉子通等,很會玩法、很會看皇帝臉色,因此得罪皇帝者,有可能活著走出監獄嗎?這些小人又和宰相楊素靠得很近,只要楊素想害誰,誰就會被扳倒,於是「臨終赴市者,莫不塗中乎枉,仰天而哭。」(「赴市」――指犯人被送到市場殺頭) 二、隋文帝看在獨孤皇后的面子上,要饒崔長仁,皇后說:「國家之事,焉可顧私。」而獨孤佗以巫蠱術呪詛獨孤皇后,皇后卻三天不吃飯,替異母弟求情,據其說法為:「佗若蠹政害民者,妾不敢言。今坐為妾身,敢請其命。」也就是說:獨孤佗如果犯的是蠹政害民的事,獨孤皇后不敢替他求情;如果只是想害死她的性命,獨孤皇后願意替獨孤佗請命。 三、獨孤皇后14歲嫁給楊堅,兩人感情很好,且曾「誓無異生之子」,因過於嫉妒,「後宮莫敢進御」。在獨孤皇后在世的時候,只有尉遲迥的孫女曾經因美色獲得皇帝的寵愛,但嫉妒者的眼裡容不下一粒沙子,於是此女被暗殺(此事曾引起軒然大波)。故皇后在世時,隋文帝不敢縱情女色,直到皇后死了,隋文帝才因寵二夫人而發疾,病重時跟侍衛說:「使皇后在,吾不及此。」也就是說:假如皇后在,哪有機會 寵二 夫人;沒寵二夫人,就不會病重。 可見:楊堅之病,和好女色有關――楊堅已年老體衰,哪堪「旦旦而伐之」呢?就算楊堅沒被弒,也會病死!
看完上面的歷史記載,便知那些被杖殺而死的人,都非十惡不赦者,卻因一人之怒而斷魂。 隋文帝的猜忌心很重,以為嚴刑峻法可以止盜,哪知止盜不成,反而讓許多無辜者因而喪命。且,隋文帝不只在開國之初「用重典」,到了晚年,他的法律越來越刻。 故,隋文帝執政23年裡,有許多人死在楊堅手中、死在「承順帝旨」的法官筆下,或死在楊素的嘴皮上。
星海(飛哥)於2012/01/12 17:52 回應 : 宇文贇死,七歲的宇文闡讓位給輔政大臣楊堅,楊堅成為隋朝皇帝後,不久便將年僅九歲的北周靜帝殺掉。 ←歷史上開國皇帝都是用如此快刀斬亂麻的徹底除舊更新手段的 ! 朱元璋在繼承小明王→白蓮教創始人韓林兒之孫時, 先是挾天子以令諸侯,虛位奉祀。最後→沉於江....... 自古→無毒不丈夫! 大明王朝之國名本身就是一宗→新興宗教建國的範例 ! 中國人讀史者此事不可不知 ! 很有趣的是 朱元璋自幼當過乞丐,也曾賣身為佛寺沙彌 最後因為投身→以白蓮教為主流的武裝造反部隊中,並因勇於殺戮而受其首領之賞識,更因此賜其馬姓義女為妻。此女就是後來直任至死的馬皇后! 朱元璋出身教匪群中,治國時卻嚴格控制宗教,免遭翻版重演覆轍 !
子玲於2012/01/13 11:48回覆 : (南朝)宋順帝劉準禪位與蕭道成,不久死於非命;齊和帝蕭寶融被迫禪位給蕭衍,不久被殺。 唐哀帝李柷被迫禪讓給朱溫,次年被毒死; 後周太祖郭威假意迎後漢宗室劉贇為帝,卻自己即位,不久即派人將劉贇殺了; 後周恭帝柴宗訓七歲即位,當半年皇帝,便禪位給趙匡胤,13年後被殺。 末代皇帝→很少可以得其天年!
星海(飛哥)於2012/01/12 18:01 回應 : 其夜,太子烝焉。及煬帝嗣位之後,出居仙都宮。尋召入,歲餘而終,時年二十九。帝深悼之,為製〈神傷賦〉。 ←由此看來,煬帝繼任時,年僅弱冠 ! 火力正旺,故而烝焉。 在此之前,他的作做(只與老婆相好,不另置妾.....再再都符合其母→獨孤皇太后的性潔癖要求 ! 連牆上掛的樂器都要遭上灰塵,以示無暇游藝.....),應該都是其謀臣獻計所為。
子玲於2012/01/13 12:32回覆 : 高歡的長子高澄,於12歲結婚,13歲生庶長子高孝瑜,14歲和高歡的妾鄭氏發生關係,15歲「為大行臺,并州刺史。」入鄴輔政後,「用法嚴峻,事無凝滯,中外震肅。」29歲被暗殺。 如果高澄的「公務少」,且「活得久」,豈非子孫瓜瓞緜緜。 至於隋煬帝的裝模作樣,乃有例可尋,其楷模乃→王莽。
石崇宴客,喜歡叫美人行酒,如果客人不喝,勸酒的美人就會命喪黃泉。 王導不擅喝酒,但因心腸仁慈,往往為了替美人解圍而勉強喝到酩酊大醉;王敦心狠手辣,縱然美人一把鼻涕、一把眼淚,說不喝就不喝,因為王敦認為「石崇殺自家人,和自己無關。」 從王敦和王導兩人的言行做對比,就可看出誰會當奸臣?誰會當忠臣? 獨孤皇后曾因嫉妒心重,而暗殺尉遲迥的孫女、曾因長子楊勇寵愛小妾而建議廢太子,也曾因高熲和小妾生子而說高熲的壞話。但以現今的眼光來看,獨孤皇后還算善良,因為她並未干政,唯一的小缺點就是愛吃醋,然而:只要男人好好愛大老婆,又哪會成為獨孤皇后的死對頭呢?
好有古典文學風的作品. 隋文帝心狠手辣, 他的下場也沒有多好.
惡人自有惡人磨. 隋文帝殺人無數,下場不好,也算是老天有眼.
《漢書》〈景十三王傳第二十三〉: 廣川惠王越以孝景中二年立,十三年薨。子缪王齊嗣,四十四年薨。初,齊有幸臣乘距,已而有罪,欲誅距。距亡,齊因禽其宗族。距怨王,乃上書告齊同產姦。是後,齊數告言漢公卿及幸臣所忠等,又告中尉蔡彭祖捕子明,罵曰:「吾盡汝種矣!」有司案驗,不如王言,劾齊誣罔,大不敬,請繫治。齊恐,上書願與廣川勇士奮擊匈奴,上許之。未發,病薨。有司請除國,奏可。後數月,下詔曰:「廣川惠王於朕為兄(廣川惠王劉越是漢武帝的哥哥,漢景帝的兒子),朕不忍絕其宗廟,其以惠王孫去為廣川王(劉去是漢景帝的重孫)。」去即缪王齊太子也,師受《易》、《論語》、《孝經》皆通,好文辭方技博弈倡優。其殿門有成慶畫,短衣大袴長劍,去好之,作七尺五寸劍,被服皆效焉。有幸姬王昭平、王地餘,許以為后。去嘗疾,姬陽成昭信侍視甚謹,更愛之。 〔劉去的惡行〕 1. 去與地餘戲,得褏中刀,笞問狀,服欲與昭平共殺昭信。笞問昭平,不服,以鐵鍼鍼之,彊服。乃會諸姬,去以劍自擊地餘,令昭信擊昭平,皆死。昭信曰:「兩姬婢且泄口。」復絞殺從婢三人。後昭信病,夢見昭平等以狀告去。去曰:「虜乃復見畏我!獨可燔燒耳。」掘出尸,皆燒為灰。 2. 後去立昭信為后,幸姬陶望卿為脩靡夫人,主繒帛;崔脩成為 明貞 夫人,主永巷。昭信復譖望卿曰:「與我無禮,衣服常鮮於我,盡取善繒 諸宮人。」去曰:「若數惡望卿,不能減我愛;設聞其淫,我亨之矣。」後昭信謂去曰:「前畫工畫望卿舍,望卿袒裼傅粉其傍。又數出入南戶窺郎吏,疑有姦。」去曰:「善司之。」以故益不愛望卿。後與昭信等飲,諸姬皆侍,去為望卿作歌曰:「背尊章,嫖以忽,謀屈奇,起自絕。行周流,自生患,諒非望,今誰怨。」使美人相和歌之。去曰:「是中當有自知者。」昭信知去已怒,即誣言望卿歷指郎吏臥處,具知其主名,又言郎中錦被,疑有姦。去即與昭信從諸姬至望卿所,裸其身,更擊之。令諸姬各持燒鐵共酌望卿。望卿走,自投井死。昭信出之,椓杙其陰中,割其鼻脣,斷其舌。謂去曰:「前殺昭平,反來畏我,今欲靡爛望卿,使不能神。」與去共支解,置大鑊中,取桃灰毒藥并煮之,召諸姬皆臨觀,連日夜靡盡。復共殺其女弟都。 3. 後去數召姬榮愛與飲,昭信復譖之,曰:「榮姬視瞻,意態不善,疑有私。」時愛為去刺方領繡,去取燒之。愛恐,自投井。出之未死,笞愛愛,自誣與醫姦。去縛繫註,燒刀酌潰兩目,生割兩股,銷鉛灌其口中。愛死,支解以棘埋之。諸幸於去者,昭信輒譖殺之,凡十四人,皆埋太后所居長壽宮中。宮人畏之,莫敢復忤。
..新化發現三千人白骨 疑噍吧哖義士 作者: 記者吳淑玲╱台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4年3月14日 上午2:55. ...台南市新化第一公墓附近,發現大量無主骨骸,清點後達三千人之多,地方盛傳是「噍吧哖抗日事件」遭屠殺義士;研究這段歷史的學者表示,白骨身分有待考證,但當年遭日本警察殺害的抗日義士恐逾萬人,非常悲壯。 噍吧哖抗日事件發生在一九一五年,余清芳、蘇有志等人在台南「西來庵」發起抗日革命,以驅逐日人、建立「大明慈悲國」為號召,率眾攻打日人,新化仕紳蘇有志後來事敗被捕處死,明年事件正好滿百周年。 新化區公所今年初得知這兩堆白骨被堆在磚砌的防空洞內,既無棺木也沒裝甕,推斷曾被整理集中堆放,但防空洞由誰所建已不可考。有地方人士發願,要把白骨分裝一千多個金斗甕,安置在公所建的海生萬應公祠,廿日起舉辦四天法會超渡亡魂。 嘉南藥理大學觀光事業管理系助理教授陳信安長期研究噍吧哖抗日事件,他說,新化地區有多處萬人堆、殺人埔的地名,都與噍吧哖抗日事件有關,推測很多人被日警帶到新化屠殺,才取這些地名。 台南市議員林志聰指出,這堆遺骸出土地點早年稱為「湖仔內部落」,附近有日警屠殺噍吧哖抗日義士的刑場,百年來因日據戰亂、土匪侵襲,居民已分散遷離。 陳信安說,他查訪新化耆老、蘇有志的外孫陳振淵等人口述,噍吧哖事件後,日警將南化、左鎮、玉井等區抗日義士,帶到現今的頭前溪第四公墓旁砍殺,日警砍下頭顱一腳踢進溪中,沒人敢收埋。 楊逵文學館志工隊長曾進發說,噍吧哖抗日事件後,日軍清庄屠殺報復,以左鎮的菜寮溪為界,將左鎮、南化、玉井三地十五歲以上男子斬無赦,血流成河,死者難以統計。
唐僖宗廣明元年(880): 左拾遺侯昌業以盜賊滿關東,而上不親政事,專務遊戲,賞賜無度,田令孜專權無上,天文變異,社稷將危,上疏極諫。上大怒,召昌業至內侍省,賜死。 上好騎射、劍槊、法算,至於音律、蒱博,無不精妙;好蹴鞠、鬥雞,與諸王賭鵝,鵝一頭至直五十緡。尤善擊球,嘗謂優人石野獵曰::朕若應擊球進士舉,須為狀元。」對曰:「若遇堯、舜作禮部侍郎,恐陛下不免駁放。」上笑而已。 度支以用度不足,奏借富戶及胡商貨財。敕借其半。鹽鐵轉運使高駢上言:「天下盜賊蜂起,皆出於饑寒,獨富戶、胡商未耳。」乃止。高駢奏改楊子院為發運使。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七十六〈陳紀十〉: 隋主不喜詞華,詔天下公私文翰並宜實錄。泗州刺史司馬幼之,文表華艷,付所司治罪。治書侍御史趙郡李諤亦以當時屬文,體尚輕薄。上書曰:「魏之三祖,崇尚文詞,忽君人之大道,好彫蟲之藝。下之從上,遂成風俗。江左、齊、梁,其弊彌甚:競一韻之奇,爭一字之巧;連篇累牘,不出月露之形,積案盈箱,唯是風雲之狀。世俗以此相高,朝廷據茲擢士。祿利之路既開,愛尚之情愈篤。於是閭里童昏,貴游總丱,未窺六甲,先制五言。至如羲皇、舜、禹之典,伊、傅、周、孔之說,不復關心,何嘗入耳。以傲誕為清虛,以緣情為勳績,指儒素為古拙,用詞賦為君子。故文筆日繁,其政日亂,良由棄大聖之軌模,構無用以為用也。今朝廷雖有是詔,如聞外州遠縣,仍踵弊風:躬仁孝之行者,擯落私門,不加收齒;工輕薄之藝者,選充吏職,舉送天朝。蓋由刺史、縣令未遵風教。請普加采察,送臺推劾。」又上言:「士大夫矜伐干進,無復廉恥,乞明加罪黜,以懲風軌。」詔以諤前後所奏頒示四方。
唐文宗開成二年: 夏,四月,甲辰,上對中書舍人、翰林學士兼侍書柳公權等於便殿,上舉衫袖示之曰:「此衣已三浣矣!」眾皆美上之儉德,公權獨無言。上問其故,對曰:「陛下貴為天子,富有四海,當進賢退不肖,納諫諍,明賞罰,乃可以致雍熙。服浣濯之衣,乃末節耳。」上曰:「朕知舍人不應復為諫議,以卿有諍臣風采,須屈卿為之。」乙巳,以公權為諫議大夫,餘如故。P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