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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8年乃北宋仁宗景祐五年,党項族領袖李元昊成為西夏的開國皇帝。建國之初,他不失為英主,不僅創建西夏文,還曾數度擊敗北宋,但國家穩定後,開始沈湎於酒色、濫殺無辜,甚至連自己的母親、舅舅都不曾放過。
有一天,李元昊替太子寧令哥娶妻,見兒媳婦貌美,便奪為己有,並立她為皇后。太子寧令哥難忍奪妻之恨,在身邊人的慫恿之下,竟趁父親酒醉時行刺;李元昊因躲避不及,被削了鼻子:曾為西夏英主的李元昊,竟因失血過多而亡,享年46歲。至於弒父的寧令哥,最後則以弒父罪被處死。
《尚書》說:「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李元昊父子就是典型自作孽的例子——試問:弒母、弒父的逆子如果能好好享盡天年,這又算什麼天理?
〈有感〉
在古代,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弒父與弒君都是天下第一罪,即「大逆不道」之罪。這樣的人如果即帝位,會「名不正、言不順」,十之八九都難逃被殺的命運。例如:
1. 五代時期後梁皇帝朱友珪,為後梁太祖朱全忠的第三子,弒父自立。登基後不得民心,為袁象先所殺。
2. 南朝時宋文帝劉義隆,被太子劉邵殺掉;劉邵即位不久,就被三弟武陵王劉駿為首的軍隊討伐,後兵敗被殺,在位僅一百日。
3. 唐朝時,安祿山叛亂,建立燕政權,其子安慶緒派人砍殺自己的父親;安慶緒接任為燕帝,卻死於部將史思明之手。
4. 史思明殺了安慶緒之後,自稱「大燕皇帝」,稍後被其子史朝義所殺;而史朝義的下場則是自殺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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