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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某貢生年紀已七旬,兒子們都在外讀書,閒來無事就騎著黑驢,帶著奴才,徜徉自如的到處閒逛。有一天貢生逛到都市,剛好看到有人賣除蟲藥,他忽然靈機一動,說自己種的花卉被蟲嚙啃,便買了少許回家。稍後貢生又買了一些軟糖,將除蟲藥和軟糖椎成細屑後做成肉餅內餡,再請鄰婦幫肉餅蒸熟﹔蒸熟後,便將包好的肉餅棄置在道路旁,然後嬉笑地返家。

        話說近村有位新婦歸寧,回夫家時,身騎驢子,由小弟陪伴同行。新婦瞥見路旁有東西遺留,打開一看,裡頭是熱騰騰的肉餅,一時貪婪,竟把拾來的肉餅當伴手禮帶回夫家。新婦娘家窮,有了伴手禮,面子有了,婆家也高興。

新婦告訴婆婆說:「這是我娘做的肉餅,大家趁熱吃吧﹗」肉餅只有七個,新婦的老公正好外出,在場者除了新婦及小弟之外,正好七人。

        婆婆想分一半給新婦的小弟吃,新婦馬上大聲斥喝小弟:「別那麼貪嘴。」於是眾人便毫不客氣地吃著。過沒多久,毒性發作,闔家亂成一團。新婦慌了,卻不知到底發生什麼事?只能眼睜睜看七人陸續中毒而死。新婦的丈夫返家,以為妻子毒殺眾人,便將老婆與小舅扭送官府﹔新婦百口莫辨,在慘酷的刑求下,只能屈打成招。縣老爺取到口供,判新婦剮刑,其幼弟也以知情不報被判斬,等秋決一到,兩條無辜的生命就會化為冤魂。

       判決後,貢生突然到縣衙自首,手上還拿著乾糧當證據。縣官命新婦檢驗乾糧,新婦說:「沒錯,就是這款肉餅。」

縣官問貢生為什麼要害人?貢生回答:「我忽然產生這種念頭,原本只想開個玩笑,沒想到真的把人害死了。當我聽到這樁冤情後,心中過意不去,因此才來自首。」

        縣官嘆息很久,以為這是前世的冤報,於是判貢生斬,子孫雖然沒有參與,凡是成年的壯丁都判死,新婦和她的弟弟因此被無罪釋放。後來聽熟識貢生的鄉人說:「這個人很會玩弄法律,和官府又有勾結,被他害死的人已有數十人。算命先生曾說他有滅門之禍,沒想到古稀之年卻遇到這種慘事。」

       這樁案件有幾件事值得省思:縣老爺是人民父母卻昏庸無能,若非貢生自首,豈不是錯殺了一對無辜姐弟?這種糊塗官,再判糊塗案的機會十有八九,百姓想安心過活也難。新婦貪婪且好面子,路上拾得的肉餅竟敢獻給家人品嚐,間接導致七位家人枉送性命,雖「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終其一生也會難以安心﹔貢生平日不積功德,又以惡作劇害人性命,最後報應到己身,且連累眾男丁同赴刑場,雖說咎由自取,但禍延子孫,臨死前豈不百感交集——禍由貢生而起,但新婦如果能做到路不拾遺,又怎會有七人因食毒餅致死的悲劇。古人說:「患生於所忽,禍起於細微。」這件毒餅案,今人正好可以引以為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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