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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稗類鈔》記載:廣西某縣專門出豪放女,女子在未結婚之前,通常已經很有雲雨經驗。且,豪放女的情郎越多,她的金簪、銀簪也越有份量。因此,該地不僅不用做出「溺死女嬰」的缺德事,還可以大大方方的唱著「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的詩歌。以此之故,外地的娘兒們氣煞了,說:「為人莫作婦人身,百年苦樂由他人」兩句詩,簡直是胡扯!如果生在這裡,豈不成了:「生男莫喜歡,生女莫傷悲。生女猶得獲金簪,生男為人添嫁妝」了嗎?
豪放女出嫁的場面,應該挺熱鬧的,縱然沒有娘家的嫁妝,「滿頭金簪銀簪不知數」也替她爭了許多面,不但可以和妯娌親戚等女眷「鬥富」,也可以在夫婿面前炫耀。
讀到這則奇聞,看倌有什麼感想呢?我想:這個地方大概是個窮鄉僻壤吧?窮到女子出賣靈魂,卻不以為恥;窮到男子頭戴綠巾,並不以為意。窮,可以讓人失去尊嚴,也可以讓人顛倒是非。這種豪放女與浪蕩子的故事,到底該說心酸呢?還是該說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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