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初年,明太祖朱元璋喜歡南戲,尤其喜歡《琵琶記》,每天都召優人表演。然而,朱元璋在位期間卻制定了大明律,實行嚴刑峻法--乞丐出身的明太祖認為「文人善譏訕」,於是趁機大興文字獄。

              當時的官僚、士大夫以及僧道或文人,只要吟詩作文稍有不慎,便會惹來殺身之禍就算是戲曲活動和劇目也會多所限制。洪武22年曾頒布聖旨:「在京但有軍官、軍人學唱的,割了舌頭。」大明律還規定:「凡樂人搬做雜劇戲文,不許裝扮歷代帝王后妃、忠臣烈士、先聖先賢的緣像(形象)。違者杖一百。」

            到了明成祖時代,對戲曲還有諸多限制,但明朝中葉後漸漸放寬禁令,文人雅士本身有的愛唱曲會創作,有的在家還會畜養戲班。市場上有需求,各個地方劇種便蓬勃發展,優秀演員越來越多,演出也越來越精進。

              戲劇表演除了反映百姓生活諷刺官宦奸臣欺壓百姓之外,也有寓教於樂的作用。因為古時百姓大都是文盲,他們可以由戲劇表演認識古文古事,例如關公的刮骨療傷表現),關公的過五關斬六將(表現了忠),林沖的逼上梁山(表現了官逼民反);戲劇表演也可以對封建制度的抨擊,例如:一連串有關包公審案的作品(表現人們對清官的期待)、竇娥冤(表現孝婦冤情最終獲得平反)等;戲曲也可反映時事,例如:描寫嚴嵩父子專權的諷刺劇;甚至戲曲表演也有陶冶身心的作用。畢竟一般百姓都活得太苦了,觀賞戲曲不但能放鬆心情,且有益身心健康。

         P.S. 戲劇劇目不可全信,裡頭大都是文人有所寄託而作,和真正的歷史有很大的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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