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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的甲骨文,其造字本義雖是拿武器往前行(意即打戰),但到了周代,已演變成相反的思想,而成了「武力的最高境界乃停止戰爭。」

 

在蠻荒時期,仁德無法屈人之兵,武力強盛者才可以服人,因此「武」的本義為「扛著武器征戰」;到了春秋,文化已提昇,武的觀念也隨之而改,所以楚莊王才會回答潘黨說:「非爾所知也,夫文,止戈為武」的說法﹔甚至為了增強他的說服力而引用尚書的說法,最後歸結出「武」的真諦就是「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者也。」翻成白話乃:武功就是禁止強暴、止息戰爭、保有天下、鞏固功業、安定百姓、和樂大眾、豐富財物的意思。

 

楚莊王的戢兵觀和儒家思想不謀而合,如孟子論王霸之分時,也說:「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國。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湯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贍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悅而誠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故,動武的目的,並不是要以力服人,而是消弭戰爭。

 

由以上這段話便可以知道,「武」的概念和甲骨文時代已大大不同。同一字個會解釋大翻轉,其實說穿了就是「人類在進步,觀念也會隨之而改」,因此對武的解釋才會出現「甲骨文與說文不同調的怪異現象」。

 

P.S.這裡的「止」,已非造字本義的「腳趾」之「趾」,而是被假借為停止或制止的「止」。文字不是死的,它跟成語或文化一樣,都會隨著年代演變而改變。因此解讀某字時,不能只從本義去解,因為有時它已經不用本義,而是用引伸義或假借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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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