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Orchid   

在英國有一種職業相當不人道,就是當「挨鞭童」。平時,挨鞭童是小王子的玩伴,可以一起受教育,一旦小王子犯了過錯,他就必需代罰。

在古代的中國,雖然強調「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但事實上,刑法很少直接加諸在王子身上——於是王子的老師就成了「替罪羔羊」,理由是: 沒有把王子教好。代罰的王子老師,其下場可能比挨鞭童還慘,例如:商鞅在秦孝公時期執政,太子駟犯法(即未來的秦惠公),商鞅便將公子虔處以劓刑(割掉鼻子)、公孫賈施以黥刑(臉上刺字)。從此後,百姓遵守法律,秦國得以大治。

割鼻、刺字的刑罰比挨鞭子還要無人道,因為挨了鞭子,起碼表面上看不出損傷,而一個讀書人被施以劓刑或黥刑,不但會造成他們的心裡創傷,也會讓他們永遠無臉見人。

 太子駟的兩位老師盡失顏面,等於太子的臉面也被丟光,他怎會罷休呢?因此太子即位後,商鞅雖逃到自己的封地,仍兵敗被殺,死後,屍體被帶回咸陽施以車裂之刑,家族也跟著被滅掉。

arrow
arrow

    子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