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花摺扇        

祭祀活動有多種,包括祭天地,祭社稷,祭山川,祭五祀(中國古代祭祀禮儀中的五種祭祀對象,指主管戶、灶、中雷、門、行之五種神靈)及祭祖先。
「不同的祭祀活動,舉行的地點會不同」,且「祭祀的等級(大清會典將等級分為三等,即大祀、中祀、群祀),也會因祭祀的級別不同而有異」。
  這裡且談祭祀祖先的部份。據禮記的說法得知:祭祀前的齋戒分「致齋」與「散齋」。如果是祭祀父母,則:
  三天的「致齋」時間,需居於室內,內心則要觀想父母居住的地方、觀想父母的言容笑貌、觀想父母的意志及觀想父母生前的喜好…..此純為心理活動,結論在於一個「誠」字。
而齋戒之前,有七天的室外「散齋」期;舉行散齋時,不可以行房、不可以聽音樂、不用參與弔喪。如果舉行致齋的人是皇帝,地點會選在大內;如果是王公,會選在府第;如果是文武官員,則選在公署。至於散齋的地點:皇帝會在別殿舉行,而王公大臣的散齋地點在哪?我還在找資料。
  我所以會對「致齋」與「散齋」有疑惑,乃是導因於《晉書.劉毅傳》的「毅夙夜在公,坐而待旦,言議切直,無所曲撓,為朝野所式瞻。嘗散齋而疾,其妻省之,毅便奏加妻罪而請解齋。」數語。
當時劉毅任尚書左僕射,致齋的地點應該在他的官署,至於散齋之地點在哪?為何劉妻沒有參與?為何劉妻關切老公之病,老公認為她有罪?散齋期間,劉毅病了,最終向皇帝「請解齋」,可見劉毅病得不輕,但散齋為何需何向皇帝報告呢?難道劉毅是參與皇家的散齋活動嗎?
  有人用己意推測劉毅參妻,乃因:「男因病提前結束自己主持的祭祀活動,回家後其妻未讓其滿期就主動求歡,故被參云。
  以上意見純是想當然爾。拒史傳得知:劉毅個性耿直且一板一眼,就算面對晉武帝,也敢提出反對意見。如果老婆孩子有過,他會馬上動用家法(立加杖捶),如此峭直之人,連晉武帝都要尊敬三分,故某人的推論,根本就是胡扯。
  我能瞭解的部份有限,問題尚未理出眉目時,對《晉書.劉毅傳》內容便難以做確切解釋,只好有待高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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